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养殖减免税备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养殖减免税备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需要。
符合减免税情形的纳税人,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履行备案手续,无需专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减免税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7号公告:“《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附件1)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还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B类申报表(附件2)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的纳税人。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请注意,首次申报需要填写基础信息表,后续如未发生改变就不需再填写。相关资料记得留存备查~
部分需要备案
一、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报代备。即通过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的形式代替备案。
二、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的规定:
增值税优惠备案是指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
具体包括: 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优惠等59项目。这里就不一一罗列了。
三、怎么办理税收优惠?
纳税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公章,去办税服务厅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税务局提供)同时提交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养殖减免税备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养殖减免税备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