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养殖污染防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养殖污染防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如果养殖场不在上述区域,要离开水源地1000米建场即可。
农村建养殖场,应该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到当地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养殖污染防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养殖污染防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