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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养殖基地管理办法细则,畜牧养殖基地管理办法细则最新

Time:2024-10-19 03:25:10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养殖基地管理办法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养殖基地管理办法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鸡场如何定制防疫制度?

以我多年的养殖经验养鸡场必须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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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然。

制定严格的防疫制度,首先阻断传染源,建立严格检疫制度,不从疫区进产品。

首先保障雏鸡为健康群体,其次必须按照雏鸡日龄接种相应的疫苗,鸡群成长过程中的疫苗由兽医站兽医指导完成。

当养殖厂鸡群产生抗体即使细菌、病毒来袭时,也无大碍,会有一定缓解作用。

如果疫苗跟不上,有些传染病一旦来袭,用药很难控制,如鸡瘟,疫情一旦爆发,对养殖厂毁灭性打击。

以前村很多散养户,不重视防疫鸡瘟来袭时往往致使不少散养户的小鸡所剩无几。

所以现在农村养殖都非常重视防疫,春、秋两次防疫,平时用药预防某些鸡病,基本一年过来都能没什么损失。

防疫过关,其它就是饲养管理与卫生消毒这两块抓好基本没什么大问题了。

加强饲养管理,按鸡群的日龄科学合理配比饲料,营养均衡全面,加上合理的管理,适量运动,充足的光照有助于鸡群的健康,和增加食欲,促进成长、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

再就是搞好卫生,圈舍要通风干燥,冬暖夏凉,垃圾、粪便及时处理,定期消毒灭菌,

有些传染病毒,抗逆性很弱普通消毒液就能灭活,比如新城疫病,用来苏尔、酒精就可灭活。而一旦传染治疗很麻烦。

所以对于鸡病防疫是重中之重,防大于治。

重大传染病由疫苗预防,消毒灭菌杀虫,阻断传染,加强饲养管理提高鸡群自身抗病能力。

其它常见病,用点常用药就抗过去了,很好治疗。

本着大病防小病治,鸡群基本没大问题。

为了加强太湖鸡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特指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畜禽防疫卫生条例。 二、阻断病源的传入和传播

1、鸡场出入口,设消毒池,池内保持有效消毒液(使用:2%烧碱)。保证进出人员及车辆消毒工作。

2、外来人员未经负责人或兽医部门同意不得进入生产区。 3、任何其它禽及其禽产品不得带入生产区。

4、饲养员每天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在不同鸡群间串门。 5、生产区一周消毒一次,工作区和周围环境两周彻底消毒一次。

6、任何外来人员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进入前必须更衣、消毒,紫外线下照射10分钟,穿全封闭一次行工作服在技术员的陪同下进入。 7、场内兽医人员不得对外诊疗鸡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

8、生产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生产区,在生产区穿工作服和胶靴,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三、严格淘汰

1、饲养员每天观察鸡群,每天早晨放牧后到鸡舍角落及其它偏僻处查看 有无离群独居、精神不好的鸡,发现后立即淘汰。

2、经技术员同意后饲养员方可对淘汰鸡进行无害处理,即离饲养基地3公里以外定点深埋。 四、传染病应激措施

1、当鸡群发生疑似传染病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加以确诊。

2、当场内或附近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烈性传染病病例时,立即采取隔离封锁,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3、如场内发生传染病后,如实填报疾病报表,该次传染终结后,提出专题总结报告留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4、决不调出或出售传染病患鸡和隔离封锁解除之前的健康鸡。


养鸡场防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太湖鸡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特指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畜禽防疫卫生条例。二、阻断病源的传入和传播1、鸡场出入口,设消毒池,池内保持有效消毒液(使用:2%烧碱)。保证进出人员及车辆消毒工作。2、外来人员未经负责人或兽医部门同意不得进入生产区。3、任何其它禽及其禽产品不得带入生产区。4、饲养员每天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在不同鸡群间串门。5、生产区一周消毒一次,工作区和周围环境两周彻底消毒一次。6、任何外来人员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进入前必须更衣、消毒,紫外线下照射10分钟,穿全封闭一次行工作服在技术员的陪同下进入。7、场内兽医人员不得对外诊疗鸡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8、生产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生产区,在生产区穿工作服和胶靴,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三、严格淘汰1、饲养员每天观察鸡群,每天早晨放牧后到鸡舍角落及其它偏僻处查看 有无离群独居、精神不好的鸡,发现后立即淘汰。2、经技术员同意后饲养员方可对淘汰鸡进行无害处理,即离饲养基地3公里以外定点深埋。四、传染病应激措施1、当鸡群发生疑似传染病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加以确诊。2、当场内或附近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烈性传染病病例时,立即采取隔离封锁,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3、如场内发生传染病后,如实填报疾病报表,该次传染终结后,提出专题总结报告留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4、决不调出或出售传染病患鸡和隔离封锁解除之前的健康鸡。五、防疫保健1、技术员组织制定基地防疫计划的实施。免疫计划以技术员发的程序为准:2、对场内职工及其家属进行兽医防疫规程宣传教育。 3、定期检查饮水卫生及饲料的加工、贮运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4、定期检查鸡舍、用具、隔离舍和鸡场环境卫生和消毒情况。 5、技术员每天的诊疗情况有台帐记录。详细记录兽医诊断、处方、免疫等内容。6、保健工作遵照NY/T472-2006兽药使用准则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7、配合检疫部门每年两次鸡群新城疫、禽流感等检测。8、妥善保管各种检测报告书,省级检测报告书保存期为三年,市级检测报告书保存期为两年。9、加强医疗器械管理,必须先消毒后使用。医疗器械及设备有保管员保管,如有缺损在一个星期内补购或维修,确保随时可用状态。 ==============================采购

完善的防疫制度的制定和可靠执行是衡量一个鸡场饲养管理水 平的关键,也是有效防止鸡病流行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建议养鸡 场在防疫制度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①订立具体的兽医防疫卫生制 度并明文张贴,作为全场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②生产区门口设消 毒池,其中消毒液应及时更换,进人鸡场要更换专门工作服和鞋 帽,经消毒池消毒后,方可进人;③鸡场谢绝参观,不可避免时, 应严格按防疫要求消毒后,方可进人;农家养鸡场应禁止其它养殖 户、鸡蛋收购商和死鸡贩子进入鸡场,病鸡和死鸡经疾病诊断后应 深埋,并做好消毒工作,严禁销售和随处乱丢;④车辆和循环使用 的集蛋箱、蛋盘进人鸡场前应彻底消毒,以防带人疾病。

    最好使用 1次性集蛋箱和蛋盘;⑤保持鸡舍的清洁卫生,饲槽、饮水器应定 期清洗,勤清鸡粪,定期消毒。

    保持鸡舍空气新鲜,光照、通风、温湿度应符合饲养管理要求;⑥进鸡前后和雏鸡转群前后,鸡合及 用具要彻底清扫、冲洗及消毒,并空置一段时间;⑦定期进行鸡场 环境消毒和鸡舍带鸡消毒,通常每周可进行2〜3次消毒,疫病发 生期间,每天带鸡消毒1次;⑧重视饲料的贮存和日粮的全价性, 防止饲料腐败变质,供给全价日粮;⑨适时进行药物预防,并根据 本场病例档案和当地疾病的流行情况,制定适于本场的免疫程序, 选用可靠的疫苗进行免疫;⑩清理场内卫生死角,消灭老鼠、蚊 蝇,清除蚊蝇滋生地。


如何合法合规地饲养陆龟?

谢谢邀请

无证饲养任何陆龟都是违法的,买卖陆龟犯法的,严重十年以上。

陆龟科所有物种都是华盛顿公约附录物种,我国作为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禁止个人无证饲养繁殖和交易。

华盛顿公约(CITES)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种市场的永续利用性。

但是很多人会认为只有大型养殖场和龟类买卖才需要办证。怎么合法合法养龟,你真的清楚吗?

首先要拥有自己的养殖场(养殖场需要以注册公司的形式拥有养殖场地,如果是个人养殖,那么需要有养殖的详细地址和场地证明)。理论上每个城市去市政府办事处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有些地方不同。

然后到“水产畜牧”窗口领取申请登记表和审批细则。

   下面是需要准备的审批材料:

1、按要求填写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和保证书,签名处需按指纹。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合法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源的证明材料,如引种时的购销合同;

4、养殖场的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打印一份场地证明去村委会盖章),如场地是租赁的,需另加租赁合同一起。

5、出售方驯养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全部页)  

6、合法野生动物购入时的运输证明(有的省份需要)

* 出售证明和出售方许可文件复印件目前有点难弄到手。现在的市场不太规范,大多数无法提供合法证明(可以向已经有养殖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养殖户寻求帮助,或者购买少量龟鳖,让其给你合法出售手续,以方便先办理养殖证)。

* 如果日后需要出售繁殖的龟鳖,那么在填写申请时应连带经营许可证一起申请,这才能两证齐全,以后既可以养殖,也可以合法出售。

所有材料准备齐了,就到市政府或镇政府的农办递交申请,办事员会初步核对一下填写是否有误,无误后就等着领证了。领证进度看各个地区,因为要一级一级向上提交,最后要到省里审核,所以有点慢,1个月到3个月不等,需耐心等候!  

第一条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工作,维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驯养繁殖,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研究、科学实验、展览及其他经济目的而进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批准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野生动物资源不清;(二)驯养繁殖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三)野生动物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

第五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养殖基地管理办法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养殖基地管理办法细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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