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养殖国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畜牧养殖国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散养户的引导和扶持。
2016年,《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将全国生猪生产的区域布局划分为重点发展区、约束发展区、潜力增长区和适度发展区4个区域,并提出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重点任务。
2019年,《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指出,要优化疫情处置和调运监管、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2021年,《“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指出,确保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猪肉产能稳定在5500万吨左右,生猪养殖业产值达到1.5万亿元以上。促进生猪养殖发展政策众多,规模化养殖是生猪生产发展的“主旋律”。
养殖用地新政策是: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3、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县富民多元产业发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加快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以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目标,以深度贫困乡村为重点,兼顾全县产业开发,全面实施“一扶一带”产业扶贫政策,通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或能人大户,与贫困户建立脱贫带动机制,着力解决贫困人口产业增收突出制约问题,确保全县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稳定脱贫。根据全县产业布局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二、畜牧养殖产业
1、养殖基础母牛30头以上或年出栏商品肉牛50头以上,建有标准化圈舍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养殖基础母牛50头以上或年出栏商品肉牛100头以上,建有标准化圈舍并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养羊100只以上,实施标准化设施圈养并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养羊200只以上,实施标准化设施圈养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6万元。
3、养驴20头以上,实施标准化设施圈养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养驴50头以上,实施标准化设施圈养并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4、养殖能繁母猪30头或年出栏商品猪500头以上,建有标准化圈舍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养殖能繁母猪50头或年出栏商品猪1000头以上,建有标准化圈舍并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5、规模饲养蛋鸡5000只以上,建有标准化鸡舍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养殖生态放养鸡3000只以上,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6、贫困户以长期(两年以上)发展养殖产业为主,对当年出栏肉牛2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出栏驴2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元;出栏羊10只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元;出栏育肥猪2头以上或出栏仔猪20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7、支持贫困户发展特种养殖,对养殖獭兔500只以上、野猪50头以上、蓝马鸡(锦鸡)100只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
8、集中连片流转土地200亩以上(含200亩)种植优质牧草,且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5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养殖国家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养殖国家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