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养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畜牧养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畜牧法对养殖用地规定一:畜禽养殖场条件
一是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是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是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是有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畜牧法对养殖用地规定二:兴办者要求
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将畜禽养殖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3.畜牧法对养殖用地规定三:防疫条件
畜禽养殖户的防疫条件、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畜牧法关于养殖用地的规定:《畜牧法》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合理需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畜禽养殖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不再从事养殖活动,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用地使用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必须备案
1.
2021年建养殖场要备案吗 2021年建养殖场必须备案。因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将养殖业用地归属设施农用地范围,“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中规定,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其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不涉及基本农田的,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后即可用地。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2.
没有备案的养殖场会被当违建拆除吗 自然资规[2019]4号中规定,对于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如果想要开始施工建设,首先必须要征得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准许才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养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养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