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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畜牧场地建设,山西畜牧场地建设标准最新

Time:2024-02-24 22:10:39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西畜牧场地建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山西畜牧场地建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市县的畜牧局会怎么改革?

市县畜牧兽医局是2005年国家要求进行兽医体制改革后设立的,国家和省级分别设立的兽医局,农业部下属的兽医局的单位的性质是行政编制,而省级的单位性质有些是行政编制,有些是参公编制。而市县级改革则是一种“换汤不换药”式的改革,将以前的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改成了畜牧兽医局,仅仅是变了一下名字,其管理模式和管理权限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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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市县畜牧兽医局的存在不符合现代化的农业管理模式,所以这次机构改革中其行政权力全部被剥离到农业农村局,仅留下了畜牧兽医方面的技术服务功能,变成了一个单纯的事业单位。

市县级畜牧兽医局如何改革,可能各地区的情况都不相同,以我们甘肃为例来说,有些市依旧保留了畜牧兽医局,比如说天水定西,他们将畜牧兽医局升格为市政府直属行政局,与农业农村局并列。而他们下属区县的畜牧兽医局,一般都改成了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变成了纯事业单位。

而另外一些市,他们是将畜牧兽医局改成了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变成了纯粹的事业单位,而下属的区县变成了纯粹的畜牧兽医站。像陇南市的畜牧兽医局则是变成了畜牧兽医站,这样下属的区县也就只能变成了畜牧兽医站。

只是有个特例就是好多畜牧兽医局以前是参公管理的,尤其是市级畜牧兽医局大多数都是参公单位,个别县级畜牧兽医局也是属于参公单位,按照改革前后不改变个人待遇的规定,他们依旧按照参公单位管理,只是将来参公单位如果取消的话,这部分的人的身份只能慢慢消化。

在各种行政职能上来说名义上行政职能都上交农业农村局,可是仅畜牧兽医方面的行政职能就很多,像种畜禽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动物检疫等等有十六七项之多,而农业农村局一般行政编制也就十几人或者二十多人,完全不能承担,而且大多数都是技术职能,需要专业技术,因此一般来说还得农业农村局委托畜牧兽医站的基层技术人员来操作,因此上也是属于“换汤不换药”,将来怎么样,还得理顺其关系。

改革的道路任重而道远,需要长久的改变和实施,是个长期的过程。

自2018年启动的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早已完成,此前单设的市县畜牧兽医管理局,已经全部归并到农业农村局,作为二级事业单位存在,发挥畜牧兽医管理职责。

一、归并前的畜牧兽医局

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前,市县两级一般都设有畜牧兽医局这个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畜牧兽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本地区的动物防疫、医政药政管理等工作。在机构性质上,市一级畜牧兽医局基本上是参公设置,少数列入行政机构范畴,使用行政编制;县一级畜牧兽医局多数参公,部分被列入了公益事业单位范畴,事业当行政用,混编混岗比较普遍。由于机构职责比较单一,重要性有限,畜牧兽医局过去在政府直属单位中属于边缘性质的部门,存在感不是特别强,不过也因为没什么人关注,业务不显山不露水涉及面却不小,其实也是比较轻松实惠的部门。

二、改革后的畜牧兽医局

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全国市县两级的畜牧兽医局根据职责相近原则进行了归并,原有的畜牧兽医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被划转到农业农村局机关,作为内设科室存在,其余公益服务职责全部保留改革后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列入公益类事业单位范畴。其人员根据职能划转,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原则分流安置,部分被划转到农业农村局机关,在农业农村局有行政编制空缺的情况下,置换为行政编制,反之则保留参公性质。其余全部保留在改制后的单位,保持原有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变,待下一步机构职能理顺后进行分流。至于原来就是普通事业编制人员,基本不受改革影响,最多是换个岗位换个单位继续干革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西畜牧场地建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西畜牧场地建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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