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局门前车祸现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局门前车祸现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事故的主体只能是道路交通参与者,牲畜不能算道路交通参与者。所以,这个只能算是交通意外处理按财产侵害先协商,协商不成走民事诉讼解决,交通民警对现场进行的勘查材料可以作为双方诉讼证据。如果最后结果是车方责任的,车方保险公司同样承担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之外还有一种“意外事故”!比如我的车曾经被货车爆胎波及过,交警就定的意外事故,但赔偿还是比照交通事故由货车承担,只是司机不会被扣分罚款。你这个是不是也可以照此处理呢?
其实这件事故将近发生一个月了,时至今日,我来回答提醒各位司机朋友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在3月12日,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木罗坳路段因为一头牛的突然出现,引发了四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件,当时事故造成道路短时间的拥堵,四辆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万幸的是在事故中无人受伤。
据来宾民警介绍,事故路段是一长斜坡,事故发生在坡底。4辆当事车辆分别为红色货车、蓝色货车、拖拉机和小汽车。红色货车与蓝色货车一前一后从大塘镇方向往欧洞乡方向行驶,拖拉机和小汽车在对向车道上行驶。当其行驶到下坡快到坡底时,行走在路边的一头牛突然往其行驶方向前方走来,因当时四辆车都靠得近,为了互相避让等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已经撞在一起了。那么遇到像这样的突发状况时今后又如何避免呢?
各位司机朋友在下坡时要提前减速慢行,不能跟车太近,货车更加要提前减速。一旦遇到动物出没时,要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时常注意观察路旁提示动物出现的交通标志。在此也提醒靠近马路的畜牧养殖户,要看管好自己家的牲畜,不能随处放养,以免上路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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