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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执法追责案例,畜牧执法追责案例范文

Time:2024-03-27 14:11:27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执法追责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畜牧执法追责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村里的荒地可以租给其他人使用吗?租给他人合法吗?

谢谢邀请:买村里的荒地可以租给其他人吗?租给他人合法吗?你自己在村里买的荒地,怎么使用是你自己的事,主动权在你自己手里,想租给谁就租给谁,没有人阻挡你,前提是不能改变原来的土地性质,如果改变土地性质,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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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很多人出门打工,父母年龄大了,自己的土地没有时间种,都是租给自己村里人,或者承包给其他人。租地的人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都是种些经济作物,或者办农村合作社,大家共赢,并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如果把土地租让后,租地人是不能改变土地原来的使用性质,如果建房,办工厂,这都是不允许的,就是盖好房子也会按照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损失只有自己承担,并回复土地性质。

当地就有类似情况,本来租地是办农业合作社,却建起了物流中转,盖成了大厂房,最后就是按照违法建筑拆除了,损失了几百万,并把土地全部回复原貌,全部种上了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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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村都有不少荒地,村里为了合理的利用荒地不让它浪费,就选择了发包方式进行发包,都是发包给本村的村民。

发包荒地是有年限的,以前发包的都是年限很长的荒地,用来种树种草,国家给予种植者补贴,这样就调动了人们包地的积极性,也就是人们说的退耕还林还草,其实都是村里的荒地,好地人们都种庄稼呢,谁也舍不得种树种草,另外政策也不允许。

村里也有一些荒地不种树种草,村里就把这些地发包给人们种些杂粮,发包款用于村里的开销,这些荒地经过竟标方式发包,谁出的价高就包给谁,这样的荒地发包时间都很短,一般都是5年发包一次,现在也有的是村里把到期的荒地直接按人口分到各村民组,定一个合理价格发包给各户,有不愿意种的就给别人种了,都是邻居亲戚。

如果你从村里发包了荒地,你有权在承包期限内转包给别人,村里无权干涉,到期了村里自动收回,你要还想种就参与下轮发包。

我说的是我们村这些年荒地的发包情况,不知道别的农村荒地是啥情况,欢迎探讨。

村里“四荒地”性质比较特殊,由于没有分包到户,还属于村里管理的土地,所有权是村里的,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因此题主说的“买”不太恰当,也是可以理解的,农村人会认为自己花钱长期承包了就是买。

“买”来的村里的“四荒地”的用途,也是有规定的,可以用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但也要因地制宜地发展,比如荒山发展畜牧业养羊等。

那么“买”村里的荒地还可以租赁给别人吗?这个是肯定的,只要租赁人不改变四荒地的用途,是可以合法地租赁出去的,但不能用来建造房屋等。这个四荒地的承包期很长,会有人动心思以租赁的形式长期非法占有。

这里就涉及到农村四荒地的“流转”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依法取得权属证书的,是可以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经营权的。

请注意,是承包的四荒地的经营权可以流转。那么“买”的村里四荒地要想合法出租给其他人使用,只能流转经营权,还必须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不然的话村里是有权收回的,因为不符合规定,因为这个四荒地,它的所有权、使用权还是属于村里,承包人只有经营权,是没有权利“处分”承包的四荒地的。

至于合不合法的问题,合规流转转让经营权就合法,反之就违法。区别的关键所在就是承包人有没有进行权属登记,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登记的四荒地承包人再流转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受合同法约束,不属于物权是债权。也就是说如果有违法行为,也是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出租给其他人,其他人不按照土地性质使用,这个流转转让合同无效,承包四荒地的人也有可能会被村里收回经营权。

是不是很难看懂?举个例子来说,村里承包给你四荒地,给你的是经营权,这土地只能拿来种果树,结果你拿来搞养殖,污染太严重了村里其他成员农民意见很大,要求村里干预,那么村里就有可能以流转转让合同无效,而收回你承包经营权,因为你违规在先,村里不管是你在经营,或者你出租给其他人经营的。这个也好说,你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或者侵权责任法,再不济也是违反合同法了。

最后再说一句,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大多数属于债权而不是物权,也就是说可以占有使用取得收益,但处分土地的权限受限,所以“买”来后能不能出租给其他人,合不合法要问清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执法追责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执法追责案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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