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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畜牧野味曝光,大众畜牧野味怎么样

Time:2024-02-23 06:00:25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众畜牧野味曝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大众畜牧野味曝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应该拒绝野味,怎样给野味定个标准,什么是野味?

拒售拒烹拒野味,让我们的世界更加“和谐、美好、健康”。

大众畜牧野味曝光,大众畜牧野味怎么样

野味,我个人认为包括下列:

1、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禁止捕杀、买卖、运输、食用的“野生动植物”。

2、国外未经国家海关检疫通过的食材。

3、来历不明的动物、植物。

4、不是人工饲养且不是国家通过审核推荐的动植物食材。

5、稀奇古怪的食材。

6、没有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的食材。

未被驯化和不能驯化或不值得驯化的动物叫野生动物。相对而言,野生动物相对稀少其至因不适环境与天敌残害而灭绝,这是可悲的。

为了生存,野生动物都有极强的生命力,如本能的自卫和寄居于体内的病毒和抗体。

拒绝野味是人的明智。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赞][赞][赞]

野味一般指:"飞禽走兽",即野生的哺乳动物、爬行动物和鸟类。这些野生动物包括:穿山甲、果子狸、狐狸、水獭、蛇、青蛙、癞蛤蟆、蝙蝠、鸟雀等。它们与人类一样是自然生态的组成部分,而且许多野生动物身上还带有对人类有害的细菌、寄生虫和病毒。

人类应该禁止食野味,这是完全正确的。这样既维护了自然生态环境又保护了人类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吃“野味”有什么害处?

人们青睐野味由来已久,总觉得野生的东西比人工饲养的好。

物以稀为贵。以兔子为例,野生的与家兔,价格就有天壤之别。野山鸡和家鸡也是如此,价格不能类比。

野生的东西,独特的味道确实吸引了很多人的胃口。但是,野生的东西不是我们熟悉的,他们的生活习性,身上的免疫机制,所携带的细菌与病毒,这些都不是人们所能完全掌握的。

历史因食用野生动物所造成的人类疾病传播数不胜数,可以说食用这些野味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即便是血的代价,仍然有很多人,“好了伤疤忘了疼”,铤而走险,热衷食用野生动物,最终使人们尚不明确的病毒泛滥流行,给社会以及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巨大损失。

吃野味当然有害,起码的是破坏生态平衡,在吃野味的同时,很可被传染病毒,人类一旦被传染病毒那是一种很可怕的情况,因为我们尚未掌握动物本身所带来的各种病毒的治疗方法。会对我们乃至整个人类一时间的致命打击。

吃野味,坏处大于好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野味带不确定的病菌,如果人类食用,轻者会出现发热腹泻,重者就流感病毒,不明的流感病毒,传播快,短时间内没有特效药治疗。有些人认为野味才能补,这个认知是错误的。主先几千年才圈养的你不吃,特么的就知道吃野味。


所谓野味即为野生,并非家养。所有动物都有自身保护功能,否则就在进化的道路上灭绝了。千百年来通过多少代人的选择,才有了几种供人类食用的动物,这些动物并非无毒,而是很少罢了。以前有人研究过,在民间宰杀的一头猪所产生的毒素,能毒死几个人,现在采用新式宰杀办法,可能毒素非常小。所以说未经人类训养的动物,不要靠近,不要宰杀。

中国地大物博,动物资源十分丰富。“菇毛饮血”的时代,人本就是靠猎取野生动物为食的,当时吃的自然都是野味,而记载“野味”的史书文献众多。

早在春秋时代,《楚辞·天问》就记载楚人食用蜗牛。尽管今天随着法国大餐的流行蜗牛已经显得不是一种另类的食材,但在两汉时期,这种食俗仍旧被目为异常,所谓“楚越多异食,蛮荒之民,有以山虫为食者,尤喜食蜗”。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韩愈因谏迎佛骨被贬潮州,结果他很快病了,被当地饮食的风俗吓病了。当地吃野味超凡他的想象,后来他在《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就例举了鲎、蚝、蛤等几十种令他“莫不可叹惊”的食材。

而宋代的才子周去非《岭外代答》说:“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晚唐五代人刘恂所撰的《岭表录异》同样记录了当时岭南地区的一大堆野味食材:鸟类有越王鸟、猫头鹰、鹧鸪;虫类有蛇、蜈蚣、蚂蚁……

至于“逐水草而居”的北方游牧民族,餐桌上更是从不缺乏野味。他们发现黄羊(蒙古羚)肉味可口,远胜畜牧之羊之后,开始大规模猎食。元明清三朝代定都于北京,从北疆索贡黄羊形成了惯例。几百年来,珍美的黄羊肉始终在皇家御膳中占有一席之尊,就是驻京的大臣和士兵们也经常能够分一杯羹。明人余继登在《典故纪闻》记载,每年“冬至后,殿前将军甲士赐黄羊、野难、野猪、鹿脯”。那位大吃货袁枚到达北京后,就为吃到“味绝伦”的黄羊肉而大为满意,感觉是沾了皇帝的光。

更奇葩的是,野味不但可以当主菜,还可以做调味品。宋代的洪皓在《松漠纪闻》里就说,北方缺乏生姜,每两价格高达一千二百。因此非常珍视,只有贵宾作客时才切数丝放在碟中,以为珍品。作为替代做法,契丹人只能拿出兔子的肝生切,用鹿舌酱拌着吃。这两种野味的口味固重,滋味如何倒也不难想见……

而到了最近的明清两个朝代,“野味”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有一道著名的菜——“水陆八珍”,其中说法中就有鹿筋、熊掌、鹿尾、象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野味的身影。民国年间北洋军阀的末代元首,“东北王”张作霖对“野味”的嗜好也很特别——他喜欢吃老虎肉。据说,当时的东北名厨赵连壁精烹的“虎肉烧鲜笋”、“虎肉丸子烧雪里蕻”、“姜丝虎肉炒鲜笋”、“虎肉炖萝卜块”等,都为张作霖所热衷。即使到了今天,不少酒楼、饭店,依旧兼营烹炖昂贵的野味菜谱。吃蛇肉、吃果子狸、吃猫肉、吃鳄鱼肉、吃穿山甲肉、吃猫头鹰肉……

之所以会如此,或许有“药补不如食补”的影响,人们希望通过食补达到强健身体的目的;又或者是猎奇尝鲜之本性,在封建王朝宫廷举办的节庆活动中,罕见的“野味”则被当作一种“恩宠”的标志……

然而,他们却忽略了“野味”的负面效应。

药圣李时珍早在四百多年前就发现了这样的警告:不要乱吃野味。理由是吃野生动物肉类容易染上疾病。为此,他详细记载于《本草纲目》之中。

关于鸟类,李时珍说“诸鸟有毒”,“凡鸟自死目不闭,自死足不伸,白鸟玄首,玄鸟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异形异色,皆不可食,食之杀人”。他特别强调这两种鸟类一定要“禁食”,一是孔雀,理由是:“肉性味咸、凉,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后服药必无效”;

二是乌鸦,理由是:“肉涩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啄木鸟,“因食百虫,肉有毒,不可食”。

关于水禽类,李时珍说“诸禽有小毒”,他特别强调这四种水禽类一定要“禁食”。一是鸳鸯,理由是: “肉性味咸,平,有小毒,食后头痛、头晕,可成为终身疾病”;二是蜗牛,理由是: “性味咸、寒,有小毒,肉不可食,食之卷缩抽筋”;三是山蛤蟆,理由是 : “性味辛、寒,有毒,食之自然生火,出现狂热”; 四是天螺,理由是: “性味咸、寒,有毒,不可食”;

关于兽类。李时珍说“诸兽不可乱食”, 他特别强调这四种水兽类一定要“禁食”。一是山猪,理由是: “肉性味甘,大寒,有毒不可食,否则伤头伤身”;二是野马,理由是: “肉性味辛、苦、冷,有毒,煮食难消,多食生疮患痢”;三是豺,理由是: “肉性味酸、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四是助鼠(黄鼠狼),理由是: “肉性味甘、臭、温,有小毒,心、肝有臭味”。

甚至古来一直受到推崇的熊肉,虽然没毒,李时珍也提醒,“有痼疾者不可食”,这句话本身,显然直接否定了民间所谓“吃啥补啥”的说法。可惜后人并没有听从他的话。

而通过这次的“冠状肺炎”,国人想必也更佩服李时珍的高瞻远瞩,更对他来自400前的提醒无动于衷而悔恨。为了远离疾病,远离“野味”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众畜牧野味曝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众畜牧野味曝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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