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局房屋个人租赁遇拆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畜牧局房屋个人租赁遇拆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殖场被拆迁时,拆迁方有时会采用一些手段逼迁,这时养殖户一定要注意,拆迁方采用的手段是否合法?今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您列举拆迁方惯用的几种违法手段,一旦发现拆迁方有此类行为,可以用法律维权。
一、养殖场拆迁常见违法手段
1、未履行法定程序,直接拆除养殖场
一些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法律程序直接拆除养殖场,是违法的。
比如:向养殖户下发《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文件,不给养殖户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或者养殖户提出了申辩意见却不回复,就直接拆除养殖场,且也不按法律规定给予补偿,这么做显然是违法的。
2、以“拆违”代拆迁:认定养殖场为违法建筑
一些行政机关没有法律依据就认定养殖场为违法建筑,是违法的。
比如:新农村建设或征地拆迁中,一些手续齐全、正规的养殖户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等文件,一夜之间自己的养殖场就被冠以违法建筑名义,进而将被或者已被强制拆除。
3、以“拆违”代拆迁:认定养殖场为违法占地
一些行政机关为实施拆迁没有合法理由就认定养殖场违法占地,是违法的。
比如:养殖户与拆迁方一直未能就安置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拆迁方就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文件,称养殖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未经合法审批……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将予以强制拆除,这种做法显然也是违法的。
4、认定养殖场污染环境
一些行政机关为实施拆迁没有合法合理理由就认定养殖场污染环境,是违法的。
比如:养殖场面临拆迁,由于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养殖户尚未搬迁。随后,养殖户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养殖场被认定有通过渗坑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这种情况也是行政机关没有提供合法的法律文件就认定养殖户有污染环境的行为,显然违法。
二、养殖户如何应对
1、重视相关手续的办理
国家重点扶植三农,也制定了一些对养殖户有利的政策,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养殖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无需再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这意味着养殖用地不需要经过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大大方便了养殖户。
虽然不需要经过省政府和国务院批准,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限制,比如,不得在基本农田上建养殖场,要建养殖场仍要经过公告,要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农业局进行备案,办理选址、环评、营业执照等一系列手续。
因此,在开办养殖场时,要重视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免将来有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风险。
2、当因手续不全被认定违建
一定要记住,违法建筑不是说认定就认定的。当养殖场被认定为违建,要先问问这些问题:
(1)是谁来认定的?他有没有资格来认定?
比如:如果认定为违反规划,那是规划部门的事,自然资源部门出面肯定不行;如果认定违法用地,那么规划部门出面肯定不行。
当然现实中,很多地方会搞联合执行,一个拆迁现场,自然资源局的来了,规划的来了,环保的也来了,那怎么办呢?
要继续去判断:
(2)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他是否有权力作出限期拆除通知?
说养殖场违反规划,但实际可能是建养殖场的时候规划法还没出台;说违法用地,但实际养殖场属于设施农用地;说违反环保要禁养,那也不能直接认定为违建,为什么多年没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现在要拆迁了就变成了违建?
这些方面,都是养殖户可以提出疑问的地方。行政机关如果不依法行政,都是会被追究责任的。
综上所述,养殖户不能一看到违建、限期拆除或者环保禁养,就觉得自己理亏,还是要冷静应对,看看拆迁方是否存在违法。一旦发现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要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必要时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维权。
一般拆迁,对地面上的建筑物是要进行拆迁补偿。然而一但确定该建筑物违建,就会对该建筑物不予补偿或少补偿。如今提主提出某养殖场设施被定为违建,问如何维权。
首先要确定,在耕地上建养殖厂是要经有关土地部门批准的,尤其养殖厂配套的建筑设施,一定要便于复耕。如今规定,允许建2层办公楼。要维权,就要出示有关土地部门的批件,出示地上建筑物的图纸或现场照片,证明符合有关规定。另外,还要出示原租赁土地的合同,显示合同到期日期。
如果养殖厂等设施既符合规定,且租赁合同也未到期,拆迁部门就应给拆迁补偿。如不给,可起诉到法院,让法律处理。如果建筑物确实未达批准要求,或未批乱建,或己到租赁期,那么定为违建或过期,不付拆迁补偿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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