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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改革试点县,畜牧兽医改革方案

Time:2024-06-08 22:11:32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兽医改革试点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兽医改革试点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乡镇畜牧兽医站该怎么改革?会整合到乡镇府吗?

乡镇畜牧兽医站一直承担着基层畜牧业的防疫,诊疗,以及重大动物疫病的管控的重任 。特别是最近几年的环保,安全也压在基层上,基层存在严重缺编。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在撤乡并镇之后,应该设立村级动物防防疫站。通过专业培训,掌握基本技能,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如购买养老保险等,既保证了村上的防疫免疫,普通疾病诊疗。还能够实时报告重大动物疫病。

畜牧兽医改革试点县,畜牧兽医改革方案

畜牧兽医站是农村农业不可缺少的一个单位,对农民的经济增收,养殖业是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项目。畜牧兽医站在改革中,应吸纳有才、有专业技术的人才,虽是一个被部分人看不起的单位,但,国家还是应纳入一类事业单位为好。

笔者这里才完成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改革,特将改革的情况罗列于后,以供参考。

  1. 整体撤消乡镇畜牧兽医站;

  2. 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相关职能划归到当地镇街;

  3. 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人员除极少部分外,统一安排到各镇街工作。

在刚刚结束的机构改革中,我镇农业服务中心就划入了动物疫病防控、畜禽检疫等相关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能职责,原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整体撤消,其人员进行了分流,分流到我镇的共有6名人员,全部安排到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下面,就重点简要介绍一下撤消了乡镇畜牧兽医站后其人员的分流情况。

第一,绝大部分人员分流到镇街工作,只留用了极少人员作为畜牧中心入住到当地大型养殖场的专门驻防人员。就笔者所在片区来说,20来人的畜牧兽医站,只有2人作为了大型养殖场的专门驻防人员未分流,其他的都分流了。

第二,分流到镇街的人员,其职称职级不变,一般由镇街统一安排使用。这一点也是大家最关心,职称职级不变,大家就可以吃下了“定心汤丸”;至于工作安排,镇街混岗使用是普遍现象,有安排做其他工作的,但目前大多仍是落在农业服务中心以干老本行为主。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我们这里合并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性比较强的兽医站根本与其他的站(农经、农机、农技)业务不相融,动物疫病防控职能大大削弱,都干些统计、报表、环保……之类的事,被迫不务正业了。

以前这个单位是香饽饽,现在基本倒闭了 以前家里搞养殖都离不开他们,那时候家家户户养殖,现在个人养殖的没有了,大型养殖场自己都有专业的兽医,现在乡镇兽医站基本没有了,有也是做做防疫,其他什么事没有。

乡镇兽医站现在已经消失了,极个别有也是一个人值守,早晚做做防疫,平时什么事没有,很多都不大上班,只有有活动的时候过来,给农民的小鸡、小鸭、狗做做防疫,现在也不要钱,都是义务的。

现在的兽医站成了服务单位,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农村也没有专业养殖的了,所以他们下岗了,当然县城的兽医单位很好,他们管理的范围很大,顶点屠宰,卫生防疫,都是他们的范畴。

兽医站是单独单位和乡政府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是县级兽医部门的分管机构,主要是服务农村,关键是现在农民不养殖了,所以他们也就没有什么事了,乡政府不可能把兽医站整合到政府部门,他们独立单位。

乡镇兽医站是一个被时代抛弃的单位,曾经的辉煌彻底终结,这就是时代变迁的成效。

乡镇七站八所改革在清江鹤寄居地己经改过一轮了。根据国家最新精神,关于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和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目前我地又在推进新的相关改革试点。

首先是畜牧局与农业局合并,改称农业农村局。下属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与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合并仍称某某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然后就是选择了试点地方,将试点地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人走的原则,直接将相关人员转隶到所驻街道政府。

街道政府是市里(或者县里)的派出机关,改称为某某街道党工委。

街道党工委统一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执法中心3个直属事业机构。

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人员连人带编进入所驻街道党工委的党群服务中心或者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为街道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完成人员转隶以后,人力资源,编制办,组织办就将转隶人员的相关手续一起转到新的单位,不需要个人单独办理手续。

新设立的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管理行使公共服务,综合指挥,行政执法等职责。

街道政府有人员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的职责权限。

事业单位改革,县级畜牧兽医局会怎么改?

由于党政机构个数限制,县区一级的畜牧兽医局,一般设置为事业单位。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撤销原畜牧兽医局,将其承担的动物诊疗机构许可、职业兽医注册备案、兽药经营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也有为了工作考虑,保留畜牧兽医局牌子,和新组建成立的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因为挂牌机构不能实体化,因此即使是挂牌或者合署办公,县区一级的畜牧兽医局机构,都算是撤销了。

同时,按照“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规定,隶属于县区畜牧兽医局管理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也就是动物卫生方面的检疫执法机构,也随同改革,职能和人员、编制整体归并到新成立的农业农村执法大队,统一执行农业农村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区执法农业农村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的模式设置,大队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设置一至两名专职副队长,为副科级级别。原动物卫生执法人员中,具备执法资质的参公人员可整合到农业农村执法大队工作,工人和其他人员分流到事业单位。

畜牧兽医局撤销后,其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保留,成立畜牧服务中心,依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农业农村局管理,继续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等公益服务职能。原参公人员部分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合到农业农村局机关任职,过渡为公务员,置换为行政编制。由于县区行政编制太少,各党政机关都有着严重的超编问题,因此转到机关的人员非常少,基本上都是领导干部。大部分参公人员和未登记参公的干部,以及工勤人员,都将保留在畜牧服务中心,随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统一安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兽医改革试点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兽医改革试点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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