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兽医局人员调整报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兽医局人员调整报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县畜牧兽医局的畜牧管理工作,以及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行政职能,统一整合到农业农村局机关承担。兽医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公益服务职能保留,参与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整合,成立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或者县域内所有事业单位跨领域整合,成立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编随职能分流划转。
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也同样整合到农业服务中心,正式职工人员编制一同划转。生产经营职务和合同人员、临时人员剥离出来,推向社会,参与市场竞争,人员自主择业。职能剥离整合后,成立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供给经费与工资福利待遇资金,人员受县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畜牧业政策、技术政策,指导畜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畜牧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指导监督畜牧业开发管理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科教兴牧”工作,负责畜科研项目管理和实施,负责科技教育、培训及新技术推广。
(五)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检查工作,监督实施兽医、兽药标准,组织监督检查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对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牧草种子、兽用生物制品的登记和审核、审批。
(六)组织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草地建设、开发利用和草原防火工作,实施草原监理。
(七)监督管理饲料行业产品质量标准,根据授权审核发放饲料生产许可证。
(八)负责收集掌握畜牧业的经济信息,指导畜牧业的经济运行情况。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兽医局人员调整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兽医局人员调整报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